风雷财经7月7日刊发《一场精心设计的“抗癌细胞”回输骗局:消费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后,重庆张秀兰、张雨晴(均为化名)母女与康赛生物、中科三美、中星康度系列纠纷出现重要转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21日作出终审裁定:中星康度(重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期缴纳上诉费,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这意味着北碚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39.8万元的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且无二审翻盘空间。与此同时,药监、公安、卫健三部门相继就当事人的行政举报作出书面回复,其中两江新区卫健委9月14日答复中“现场未发现诊疗痕迹、非法行医证据不足”的结论,受到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明确质疑。 两江新区卫健委9月14日答复(部分) 重庆一中院(2026)渝01民终5370号民事裁定书载明,中星康度因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4月27日提起上诉,案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7月10日法院向其送达《缴纳上诉费通知》,限7月20日前缴费。此时正值风雷财经文章刊发、舆论持续发酵。7月21日,因未在期限内交费,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张秀兰的代理律师表示,中星康度在二审已开庭的情况下放弃缴费推进实体审理,等于不再对一审已经固定的委托制备、采血检测、回输对象等事实作任何反驳,客观上让这些事实以生效裁判的形式彻底落定。 北碚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22年3月30日,康赛生物与中星康度签订《细胞储存制备服务协议》;康赛当庭认可,受中星康度委托制备的免疫细胞中包含张秀兰、张雨晴二人。中星康度上诉期间,其上诉状曾自认“协调康赛完成采集、检测、制备”。如今因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上述自认内容及一审查明事实均已转化为不容再作争议的生效事实。 风雷财经文章刊发后,涉事企业并非毫无反应。据当事人张秀兰陈述,今年8月4日上午,康赛生物一名谭姓工作人员(自称该公司医务部负责人)与一名向姓男子,约她在重庆两江新区大龙山地铁站附近一茶楼面谈。谭女士称,康赛方面希望“把问题解决”,愿意将两笔业务中康赛分别收取的2万元退还,合计4万元,并协助联系中星康度、中科三美两方。谭透露,康赛一名股东与另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熟,知道对方“还有其他关联的企业和财产”,估算两家股东各自能拿出10多万元,两家合计约30万元。但张秀兰坚持要求全额退还其母女案涉79.8万元,双方未达成一致。 张秀兰的代理律师邓曹东指出,这段面谈至少传递出三个信息:康赛并非只是“只做储存”的旁观者,而是实际经手分账;所谓“无财产可供执行”与内部人知晓的“另有企业和财产”之间存在明显矛盾,不排除有转移、隐匿财产线索;康赛主动求和、仅愿退还极小比例,恰恰说明对全链事实心知肚明,“若卫健部门在核查时找康赛相关人员制作一份询问笔录,这些话完全可以固定为言词证据”。 与这一私下接触同期推进的,是行政举报的三份回复。重庆市药监局8月31日答复称,康赛制备的“NK细胞生物制剂”标签上未标识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符合药品定义认定要件,不按假药立案;部分被举报主体住所已变更,被列入经营异常。两江新区公安分局9月7日答复称,暂未发现相关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犯罪线索。两江新区卫健委9月14日答复则表述为:经现场核查,相关场所未发现开展采血、培养、回输等诊疗行为的痕迹;部分被举报主体已注销或经营场所已变更经营主体;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的回复 张秀兰在向六届重庆市委第九轮巡视卫健委系统的巡视组提交的补充情况反映中,逐层驳斥了这份卫健答复。代理律师邓曹东向风雷财经表示,最突出的问题是核查时间存在四年多的错位:抽血、制备、回输行为发生在2022年5月,卫健现场核查在2026年9月,中间相隔四年有余;中科三美早已注销,中星康度注册地已变更,原来的经营场所也换了经营主体;事后去“看一眼现在有没有操作痕迹”,当然看不到。以四年后的现状去反推四年前没有发生过违法操作,属于用时间差消解历史违法事实。 核查对象同样存在明显错置。答复中所谓“现场未发现”,核查人员前往的多是收款公司现址或已变更的注册地,但当年实际发生抽血、回输的场所是康赛生物在北碚的经营场地,制备环节也在康赛实验室完成。不去查封康赛可能留存的2022年制备批记录、质控单、人员排班和实验室留样,反而去一家早已换租的办公室走一趟,这样的核查方式无法支撑“不存在非法行医”的结论。事实上,2025年康赛生物依然在从事治疗活动。2025年8月张秀兰母女曾去康赛生物办公场所查看,康赛生物一楼的销售人员还尝试给张秀兰推介他们的治疗项目,销售人员当天称他们的治疗项目需要预约。更何况,今年8月4日康赛工作人员主动约谈时都承认了分账和知情,卫健委却未就此作任何调查核实。 2025年8月张秀兰母女曾去康赛生物办公场所查看 更关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