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忘情 在涉及触及国人痛点的抗战问题上,有一种曾经大行其道的言论宣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旗帜鲜明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二战中的美国,是中国最坚定有力的抗日盟友”。 事实究竟如何,根本无需辩论,在公开的史藉中寻找答案即可。 一、公然挺日 中国抗战的起点,应从1931年的“9.18”事变开始。抗战持续时间长达14年之久,这是近年来上至中国政府、下至民间的共识。 “9.18”事变是国耻,是中国人民心中永远的痛。许多人热衷纠缠“不抵抗”的电报存在于否,“不抵抗”的历史责任该由谁负,其实是舍本逐末。东北军没抵抗,南京国民政府不打算抵抗,都是不争的事实。南京国民政府寄希望于国联“调查真相”、寄希望列强为中国“主持正义”,就是不寄望于自己的国民、不寄希望于自己的军队、不寄望于自己带领军队和国民奋起抗争。国难当头,蒋介石还居然多次公开声称“我们的敌人不是日本”。辛苦大家养成点点点的习惯,谢谢。 美国总统胡佛 成天指望别人施舍,等来的只能是响应的耳光。1931年10月,美国总统胡佛公开发表讲话,支持日本侵略中国东北三省:“日本为保卫日侨生命财产的安全起见,对满洲的进兵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是不能提出异议的。” 1932年1月3日,日本侵占锦州,进逼中国关内。1月7日,美国国务卿史汀生照会中国和日本政府,对日本强占中国东北的局面和足以损害美在华权益,违反“门户开放”及中日间的任何协定、条约,美国均不予承认。很多人以此作为美国反对日本侵略中国的“证据”,但他们却选择性遗忘了1月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表示美国无意干涉“日本在满洲的合法条约权利”这一史实。史汀生的照会,说白了就是告诉日本:只要不损害美国在华利益,无论日本在中国东北做什么,美国都不反对。 不仅不反对,美国还以实际行动支持日本。史汀生照会发出后不久,杜邦公司就将氨炸药的制造技术卖给了三井株式会社。美国国务院对杜邦公司的这笔买卖表示完全赞同。据统计,从1931年“9.18”事变到1932年年底,美国向日本出售了价值1.81亿美元的军火。 1936年,日本陆军提出应付未来对苏、对华战争的、耗资巨大的“六年作战准备计划”(1937—1942)。美国认为该计划是针对苏联的,于是便用给予日本贷款、技术输出、供应战略物资等各种方式,为日本陆军扩军备战提供支持。其中,美国福特公司提供日本现代化冶金技术,洛克菲勒财团帮助日本建立新式电气工业,梅隆财团帮助日本飞机制造业的进一步现代化。实际上,因为美国人想象中的苏日大规模战争并未爆发,因此美国对日本的物质和资金援助,最终都化成了残杀中国军民的枪炮弹药。 二、如此“中立” 1937年“7.7”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国民政府一开始仍指望“国际调停”。7月12日,美国国务卿赫尔表示,美国对中日双方保持“公正、友好的态度”,希望双方“都要克制”。 美国总统罗斯福 1937年9月14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发表关于《中立法》的声明,宣布禁止用美国船只向中日两国运送军用物资。很多为国民政府开脱的人,将“9.18”事变后中国不对日宣战,“7.7”事变后仍不对日宣战,而非要等到太平洋战争后才宣战的反常行为,解释为这是为了获取美国援助。因为一旦宣战,美国依据《中立法》将不会对交战方提供军用物资。所以,这是一种“相忍为国”,是一种“策略”。 不过,遍观美国二战前后的所作所为,《中立法》也好、《租借法案》也罢都是需要用时才会捡起来的遮羞布。给谁支援、为哪家提供军火,最终都是美国利益说了算。 中日双方确实都未在法律层面上宣战,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祭起《中立法》。那些为国民政府迟迟不宣战开脱的说辞,在事实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1937年8月28日,日机轰炸上海火车南站,炸死候车妇孺二百余名,整个车站沦为一片废墟 美国似乎很中立公平,不用美国船只为交战的任一方的军购服务。但这一政策首先是把侵略者和被侵略者混为一谈,根本未体现出一些人信誓旦旦的美国“正义”,美国是“中国最坚定有力的抗日盟友”。此外,美国的这个“禁运令”只是说不用美国船只运输,却并非对中日两国实施全面禁运。问题是,中日商船队的规模显然不在一个层级上,两国海军则差距更大。因此,日本可以依旧购买美国物资,用自家商船运回国内为侵华战争服务。而在日本海军已经对中国沿海实施封锁的情况下,中国即便买到了美国物资,也很难用中国商船不受干扰地运回国内,很大概率会被日本海军拦截。只有租用美国商船运输,才是突破日本海上封锁的可靠途径。很遗憾,这条途径被美国人掐断了。 以上这些,尽人皆知。美国貌似“不偏不倚”,实则在“拉偏架”。《中立法》的效果很快就显现出来了:中国从美国进口物资总额,从1937年上半年的1.15亿美元,急剧下降到1937年下半年的0.73亿美元。作为对比,日本在这一年里从美国进口了2.9亿美元物资,其